本报11日讯(徐宝德记者谭迎春)11日,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通知,自11日18时起,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当前雨水情分析,预计:松花江干流依兰站(依兰县依兰镇)11日下午出现洪峰,洪峰水位98.60米,超警戒水位(96.80米)1.80米,流量15800立方米/秒,洪水量级20年一遇。松花江干流佳木斯站(佳木斯市向阳区沿江公园)12日出现洪峰,洪峰水位80.60米,超警戒水位(79.30米)1.30米,流量16500立方米/秒,洪水量级16年一遇。黑龙江干流勤得利站预计20日出现最高水位47.50米,超警戒水位(46.35米)1.15米,洪水量级约20年一遇;黑龙江干流抚远站预计22日出现最高水位42.20米,超警戒水位(41.05米)1.15米,流量29000立方米/秒,洪水量级约20年一遇。另外,我省尚有17条河流30个站点超过警戒水位0.02~1.66米,3条河流超过保证水位0.12~0.34米,8座大型水库、25座中型水库、20座小型水库超汛限0.01~1.42米运行。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等3部应急预案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省防指领导同意,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11日18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市(地)政府和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