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8月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召开以来,各地各部队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扎实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有力促进了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军队建设改革备战,涌现出一大批富有时代特色的双拥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军民爱国拥军、拥政爱民的政治热情,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军区将命名新一届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并对在双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经各地各部队各部门按照有关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考评推荐,黑龙江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终审,现将拟命名表彰的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6日至12日)。
公示期间,凡认为公示的城(县)、单位和个人不符合双拥模范要求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黑龙江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7979836电子邮箱:hl j ssyb@163.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黑龙江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拟命名的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名单(60个)、拟表彰的全省双拥模范单位名单(168个)、拟表彰的全省双拥模范名单(141人),请扫描二维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