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伟达 王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十四五”时期,我省应着力从创新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构建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等三个方面着手,构建文化强省新格局、推动文化振兴发展。
创新发展数字文化产业
一是完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动现有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等场馆开展数字化改造,运用5G、VR/AR、人工智能、多媒体等数字技术开发文化文物馆藏资源,推进市、县两级媒体深入融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县区级融媒体中心。推广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可视化保存,建立文化遗产(地)保护监测信息系统,活态、立体、生动地展现龙江传统文化。
二是推动数字文化创新发展。抢抓元宇宙发展机遇,抢占新赛道,培育龙江文化发展新优势。构建多元化、互动式的特色数字文化消费场景,打造开放型数字文化消费平台,扩大各类数字文化消费品供给,以新消费技术、新消费模式、新消费格局、新消费产品助力数字文化消费,以高质量内容满足消费者更多的多样化、个性化和社交化需求。
三是推动文旅数字融合发展。开发旅游景区建设数字化体验产品,利用5G网络、人工智能、全息投影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景区、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等旅游公共设施智慧化建设,探索“云旅游”模式,深度开发“一张地图游”和“一部手机游龙江”。支持互联网企业打造和发展数字文化传播平台,鼓励相关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与旅游目的地合作,开发数字文旅资源,探索数字文旅产业新模式。
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
一是促进文化资源数字化。对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让优秀龙江文化资源借助数字技术“活起来”,将所蕴含的价值内容与数字技术的新形式、新要素相结合,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支持文化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街区园区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将创作、生产和传播等向云上拓展。支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新媒体传播推广,鼓励线下文艺资源、文娱模式数字化,创新表现形式、深化文化内涵。鼓励依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深化“文化+”融合发展。促进数字文化和文化创意向旅游领域拓展,支持文化场馆、景区景点开发数字化产品,拓展龙江文旅融合的数字化新阵地。推进数字文化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智慧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与金融、物流、教育、体育、电商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数字文化与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发展旅游直播、旅游带货等线上内容生产新模式。
三是满足新文化消费需求。顺应商业变革和消费升级趋势,促进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互动消费等新型消费发展,创新文化消费场景,培育壮大“云旅游”“云娱乐”“云演艺”“云展览”“云逛街”等新型消费形态。支持利用数字技术打造冰雪文化及其相关旅游产品,推动数字文化融入冰雪经济、双碳经济、夏日经济,激发消费活力,为龙江经济增添新动力。
构建数字文化产业生态
一是推动文化产业链创新。创新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加快推动内容创作生产、消费终端生产和文化投资运营,做大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工艺美术等特色产业,做强动漫游戏、数字文化、创意设计等新兴行业,促进数字文化与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推动文化产业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产业链体系。
二是完善创新创业服务。强化创新驱动力,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联合的数字文化产业创新中心,探索开放协同创新模式。建设创新与创业结合、孵化与投资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数字文化双创服务平台,支持各类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打造数字文化“双创”服务体系。
三是融入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一批数字文化产业集群,鼓励数字文化产业向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国家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重点功能平台集聚。围绕“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东北全面振兴、哈长城市群等发展战略,培育若干产业链条完善、创新要素富集、配套功能齐全的数字文化产业发展集聚区。将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域旅游、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以市场化方式促进产业集聚,实现溢出效应。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