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温低 屋里待不住人

□文/摄 本报记者 杨桂华

因为供热不达标,日前,哈市南岗区广场社区的居民集体向有关部门投诉。供热公司派来负责人,挨家挨户测,室内温度也都达到了18℃,可是居民感觉屋里仍是冰凉的。居民李女士告诉记者,每次用手摸暖气都不热,屋里根本待不住人,晚上睡觉都得加盖两床棉被,还得打开电热毯,半夜起床披上外衣都是冰凉的;白天在家得穿上棉袄棉裤棉鞋,实在不行就出门走走,找个暖和地方呆着。“咱东北这大冷天的,要想在屋里待着,怎么也得20℃以上,尤其是老年人更怕冷。”李女士说。

“年年投诉年年冷”,香坊区文景花园的居民吴先生反映,他家今年特别冷,在屋里都冻脚。因为室内温度低,小区的居民几乎天天找供热公司,对方态度好,但啥问题也解决不了。居民晨晨家阴面的房间温度只有16℃,温度低导致窗户上的水汽特别重,淌下来把地板都泡了。她打市长热线电话反映问题,当天晚上室内就暖和了一些,过后又恢复到之前的温度。

2015年4月修正的《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18℃,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高于18℃的温度标准。

18℃,是达标线,也只是供暖的最低保障线。我省的齐齐哈尔市、吉林省吉林市已率先实行供热温度不低于20℃标准。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提高,18℃,距离“舒适”有点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