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00万元! 黑龙江高院开出史上最高虚假诉讼罚单

本报11日讯(记者谭湘竹)11日9时,黑龙江高院依法对原告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华建设公司)与被告黑龙江鸿基米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米兰开发公司)、王守库等46人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系列案件公开宣判,准许对案涉房屋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同时,对鸿基米兰开发公司在46件案件中的虚假诉讼行为,作出每案罚款100万元的顶格处罚司法制裁,共计对鸿基米兰开发公司罚款4600万元,这是黑龙江省历史上最高虚假诉讼罚单。

据悉,黑龙江高院在审理苏华建设公司诉鸿基米兰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根据苏华建设公司申请,查封了鸿基米兰开发公司名下268套房产。鸿基米兰开发公司为阻却案件判决生效后执行,主张案涉房屋已销售并入住,并派人向黑龙江高院提供以王守库等46人名义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该46人作为房屋买受人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款收据和物业管理费收据,并冒用王守库等46人的名义向黑龙江高院提出执行异议,黑龙江高院裁定中止对案涉46户房屋的执行。苏华建设公司遂向黑龙江高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黑龙江高院依法审理查明,该46份授权委托书和房屋买卖合同上委托人、房屋买受人落款处的“王守库”等签名和手印并非王守库等46人的真实签名和手印,载明“王守库”等46名房屋“买受人”支付房款的收据和交纳物业费等费用的单据亦为虚假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