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本报18日讯(李伟 记者谭湘竹)18日上午,黑龙江省法院和黑龙江省林区中院联合发布全省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犯罪情况。

2019年以来,我省法院一审审结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及非法狩猎犯罪案件291件,判处罪犯369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审审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39件47人。审结的案件中,涉案野生动物有东北虎等18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马鹿等23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野猪等12种“三有”野生动物。

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省法院与省检察院联合制发《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司法生态修复工作的涉及野生动物犯罪案件86件,收缴生态修复赔偿金98万余元,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给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