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与黑龙江昕融富明投资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与黑龙江昕融富明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已将下列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黑龙江昕融富明投资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告清单)。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转让方,特此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黑龙江昕融富明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黑龙江昕融富明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黑龙江昕融富明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月4日

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9年9月20日的本金余额及借款利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利息余额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单位:人民币元、外币美元)。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如所列与实际担保合同不一致的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或/主管部门继续向黑龙江昕融富明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义务、承担清算责任或履行清偿责任。

3、公告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64505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