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

持续强化药店监管

本报讯(记者韩丽平)为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近日,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辖区药店78家,其中,4家药店被责令整改,3家药店被关停。

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方面要求,各药店工作人员对进门顾客务必做到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工作人员务必规范佩戴口罩,务必每日对营业场所进行消毒,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同时,严格检查“沃填报”制度落实情况。执法人员要求辖区药店要持续推进“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继续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填报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落实“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监测管理工作。要求药店在对外销售药品时做到“三准确、三核实”,即一是购药人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手机号码必须回拨确认核实;二是购药人身份和家庭住址必须准确,对身份证号码必须现场核实;三是购买药品记录要准确,对购买药品用途必须询问核实。对不配合登记的,一律拒绝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岗哨”作用。

执法人员检查登记情况。

本报记者 韩丽平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