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的决定

(2020年12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