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鸡西市健鑫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森工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你方与哈尔滨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新信用社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黑01民初123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哈尔滨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新信用社已将(2018)黑01民初1232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全部权利转给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通知你方应向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行(2018)黑01民初1232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应承担的义务。特此通知。

哈尔滨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新信用社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