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摊区无“黑龙江冷链”

追溯码不得销售进口冷链食品

本报讯(记者刘瑞)为进一步落实市场摊区防控措施,哈尔滨市城管局摊区办发布《市场摊区疫情防控指南》和《关于强化街路市场摊区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根据《通知》,哈市市场摊区禁售无检疫证明的海鲜和肉类产品。自1月15日零时起,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在市场摊区销售经营。各摊区将劝导市民规范佩戴口罩进入,优先扫码支付。

《通知》要求,市场管理人员每天要对市场摊区内销售的冷链食品进行渠道、货源、相关核验证明的检查,检查后要登记存档。市场摊区内禁止贩卖野生动物、宰杀活禽行为,禁止销售进货渠道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的海鲜、肉类产品及其冻制品。

全市市场摊区全面实行管理人员报备制度。每日上报市场摊区管理人员健康状况信息,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应立即退出管理岗位并及时就医,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采取经营业户入市测温登记制度。经营业户进入市场前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并采取测温、消毒等防疫保护流程,每日将健康档案登记存档。开展经营业户旅居史排查。对经营业户中曾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经历的,应按照区防疫部门要求集中或居家隔离期满后,持正规医院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方可入市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