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振兴谋发展 奋楫笃行促善治

坚持良法善治 保障高质量发展

良法善治,为万事立仪表。

翻开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清单”,可以看到一个清晰的脉络:立足全局主动作为,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持续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立改废释并举,一部部良法为发展助力、为善治奠基。

为经济社会发展搭载新引擎。审议通过《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以法规形式固化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在省级层面为全国改革提供了“龙江经验”;重新制定《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以法治力量引领中医药“瑰宝”释放新活力。

刚刚出台的《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着力破解物业管理“瓶颈”,制度设计大胆创新、务实管用,最大程度惠及民生,引起社会热烈反响,赢得百姓广泛好评,为破解民生难题提供了新的路径。

为加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制度支撑。新增并审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为完善社会治理模式、建设平安龙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作出《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发挥资源税政策导向和引领作用,有利于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加强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精准衔接,修改《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废止《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破除国有重点林区改革制度障碍,废止《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依据新选举法,修改《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发展民营经济等重大部署,打包修改和废止15件地方性法规……一项项高效务实举措,为我省深化改革注入新活力。

科学的方法论是指导实践的灯塔。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工匠精神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精细化,切实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牵头起草8件法规和有关决定草案,对重要法规草案实行“二审三通过”,出台《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标准》,指导设区的市在相关立法中强化水生态治理、制止餐饮浪费等方面规定,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规定得到督促纠正和妥善处理。

依法监督较真碰硬

助力全面振兴发展

“配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有关决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慈善法等5项执法检查;组织监察官法立法调研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专题调研;对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和动物防疫、与民法典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进行3次大规模法规清理”……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加强工作协同,常委会各项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充分肯定。

“十四五”规划承载着百姓的新期待、新愿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南针”。深入开展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专题调研,精选15个契合我省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向代表发出为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建言献策倡议书,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提出7个方面、30多条有分量的意见建议,为谋划 “十四五”规划提供参考,也为省人代会依法审议好、完善好、批准好规划纲要做足准备。

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开展全省对外开放情况专项视察;聚焦省政府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打击重点领域经济犯罪、省法院关于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聚焦推进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监督,强化人大监督政治定位、法律定位,以法治方式推动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用法治力量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开展相关领域调研,绣好“净水河湖图”,助力“龙江水”长治久清。为百姓呵护好龙江净土,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

民生的温度,始终是省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角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社会保险工作、“看病不求人”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更好满足百姓“幼有所育”“病有所医”。增加监督议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督促加强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应对重大疫情能力。开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检查,推动我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质增效和拓展延伸。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常委会以执法检查方式推动公益诉讼专项决定落地落实的全国首创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作出《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提升我省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法治需求。

听取和审议预算、审计工作等报告,加强对促进就业、民生保障、脱贫攻坚等领域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审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保障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等重点任务。

坚持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监督工作。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改进组织方式和工作方法,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咬合”。

剑指突出问题,关注长远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机制,突出针对性,增强互动性,注重实效性。强化重点工作、难点问题的跟踪问效,对整改落实“回头看”,久久为功,抓出成效。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主动审查,确保所有“红头文件”合乎法治精神。

依靠代表服务代表

努力发挥主体作用

人大的作用靠代表,人大的水平看代表,人大的活力在代表。

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持续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全年共组织503名代表参加了人大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站进家,并利用网络平台,实现线下线上联系群众的常态化、规范化,及时了解、收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充分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

深入开展“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为龙江振兴发展作贡献”活动。组织引导广大代表胸怀大局、服务人民。疫情发生后,相继发出《致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关于深入参与消费扶贫行动的倡议书》,全省7.8万名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各展所长,在抗击疫情、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踊跃捐款捐物合计4.2亿元,帮助贫困群众销售价值16766.56万元的农副产品,用实际行动诠释“履职为民”的初心。围绕省委重大工作部署和全省重点工作项目,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分两批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视察哈尔滨新区产业项目和园区建设情况,看变化、谈感受、提建议,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新区建设发展的浓厚氛围。

组织代表为龙江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4件代表议案和代表提出的387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对主任会议重点督办的9件建议和代表多年提出、两次交办仍不满意的建议,组织专家进行第三方评估,让代表的“好声音”落地见效,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强化代表自身建设。组织代表加强学习,促进代表知情知政知法,提高履职能力水平。举办第四期代表专题学习班,及时印发学习和工作资料,开展学习交流考察等活动。健全代表履职监督工作机制,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服务代表履职水平。及时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变动审查工作。

强化自身建设

持续提升工作整体实效

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化“三个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会议质量,规范机关建设运行,精彩展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龙江实践的生动画卷。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取得新成效。认真接受省委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政治体检,对省委巡视组发现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坚持会前学法,推进依法履职。省人大常委会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做学习贯彻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宣传报道,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好声音。

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省人大常委会狠抓制度建设,不断加大制度成果系统集成和流程再造力度,制定完善5大类、122项工作制度,建立起职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行有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践行“严细慎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把“五细”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坚持求真务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党员干部的思想在实践中得到淬炼、能力在行动中得到历练。

回望,为了更远的前行;蓄力,向着更高处进发。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依法依规地做好人大工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