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 提出的议案原案16件

本报22日讯(记者闫紫谦 薛立伟)22日上午,记者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获悉,到大会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原案16件,均为有关立法方面议案。

本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围绕依法治国和法治黑龙江建设,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热点民生问题,依照法定程序,积极向大会提出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经与省十三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代表所提议案进行分析研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认为没有需要列入本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建议将代表所提议案分别交由省十三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其中,交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审议2件、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4件、农业林业委员会审议2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审议2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4件、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审议1件、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1件。

16件议案原案

●关于制定《黑龙江省调解条例》的议案;

●关于制定《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议案;

●关于制定《黑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议案;

●关于制定《黑龙江省信用条例》的议案;

●关于修改《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的议案;

●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的议案;

●关于修改《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的议案;

●关于修改《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的议案;

●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议案;

●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的议案;

●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条例》的议案;

●关于制定《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议案;

●关于修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的议案;

●关于制定《黑龙江省防治儿童青少年近视保护儿童青少年眼睛健康的决定》的议案;

●关于制定《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的议案;

●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