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黑龙江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