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用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平台助力龙江经济发展

近年来,为促进中小微实体经济发展,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国家出台了多项法律政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积极执行国家政策、主动担当,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指导企业探索扩大质押范围,创新动产融资新模式,在提高动产融资可得性、时效性和风控性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尝试。

紧跟步伐,把握新政策契机

从2021年1月1日起,全国实行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原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和人民银行承担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以及存款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等登记,改由人民银行统一承担,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动产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47条第2款也规定:“国家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多头登记的成本,提升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同时《民法典》完善了动产担保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担保登记,是加快企业银行融资办贷的重要举措。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把握本次契机,精准核实中小微企业动产和权利担保信息,提升中小微企业信贷可获得性,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今年以来,该行通过加大政府协调、强化政策宣传和优化金融服务等举措,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相关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深入推进,充分发挥平台功能

2021年1月28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完成产品抵押登记一笔。抵押人为我省一化肥经销有限公司,抵押财产为该公司现有及将有化肥库存,方式为浮动抵押,登记期限12个月。该客户为农发行存量优质客户,从2007年开始一直在该行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企业本次向该行申请农业生产资料贷款1500万元,贷款用途为用于采购化肥。本笔贷款于2021年1月经审批通过,贷款方式浮动抵押担保,贷款期限12个月。此笔贷款的发放有效解决了传统企业抵押贷款审批期限长、手续繁琐等融资难题,助力小微企业在疫情影响下的正常经营。通过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进行登记,切实解决了企业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动产和权利上的担保交易尽调难的问题,确保了动产抵质押权的合法有效性,为维护企业的资产权益提供了保障,同时为农发行信贷资金安全保驾护航。

用心宣传,全力推动制度落地

为做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服务工作,便利企业融资,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积极响应总行和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要求,组织辖内各分支机构开展“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宣传推广工作。一是通过内部邮件转发《关于做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认真学习和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操作规则》,及时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和风险管控,规范开展各项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业务,并将相关问题、意见建议等向当地人民银行进行反馈和报告。二是通过线下活动开展宣传推广工作。部署辖内各支行通过营业大厅屏幕滚动播放相关宣传材料,在单位门前通过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宣传内容,便于社会公众更加高效便捷地了解动产融资政策。三是通过线上转发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美篇、朋友圈转发等线上新媒体宣传,图文并茂展示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在个人及企业融资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下一阶段,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将继续扩大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相关工作,做好业务咨询和问题反馈,让更多的企业和社会公众了解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能够享受高效的动产融资服务。

(卢松 杨文彬 那明格 王新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