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滴道区检察院

公益诉讼解决学生用眼过度

在春季学期开学前,鸡西市中小学校传来好消息,大部分教室照明条件已达标。这主要得益于鸡西市滴道区检察院示范引领办理“明目护眼工程”公益诉讼案件所做的工作。

去年2月,滴道区检察院确定了“明目护眼”工程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创新项目。根据该区实际情况,集中力量办好公益诉讼“明目护眼工程”,并采用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办理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光照度等外领域案件。

经上级院批准和市院指定管辖后,该院成立了专案组迅速进入工作推进状态,组织干警走学校、看教室、查资料、搞调查,获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通过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学校教室照明灯光昏暗,课桌面平均照度、黑板面平均照度严重低于国家标准,个别学校甚至未设置黑板灯。通过调查查明,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的监督指导,教室照明亦属于卫生范畴,教育部门未依法履行该职责,致使在校学生的视力健康隐患长期存在,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条件。经过分析研判,该院决定以教室照明卫生是否符合中小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规定的要求为突破口,进行专项案件办理。该院积极与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了家长关心的学生用眼过度的问题。(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