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企业向国外申请专利 资助申报开始

本报讯(张雅欣 记者彭溢)为进一步强化全省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更加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向国外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助的通知》。

根据《通知》,资助对象应是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国外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第一专利权人应符合资助对象要求,并以第一专利权人名义提出申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应符合资助对象要求,并提出申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资助,以“不超额奖励”“择优奖励”为原则,优先奖励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企业。

国外申请专利的资助条件为,经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进入指定国国家阶段,并获得指定国专利授权。基于同一件PCT专利申请,最多申报3个指定国授权专利资助。专利授权日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目前专利处于有效法律状态。

国外注册商标的资助条件为,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国际商标注册,并于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间获得注册的;同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最多资助10个国家或地区。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资助条件为,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企业,对享受过本地区组织的贯标认证资助的企业不进行重复资助;企业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至少应有一项有效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软著)。

申报企业应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应于2021年4月7日前将当地申报材料汇总(纸件和电子件)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