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革命军事馆 文物史料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传承红色基因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军委统一部署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会议军会议决定,建设黑龙江革命军事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历史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一、征集范围和类别

(一)范围

1.反映黑龙江军事历史文化内容的文物展品及线索。

2.反映中国共产党在黑龙江领导革命武装斗争的文物展品和史料线索。

3.反映战争年代人民军队在黑龙江大地的丰功伟绩和驻黑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实践的文物展品和史料线索。

(二)类别

1.纸质史料。能够反映黑龙江各个历史时期相关革命军事活动的历史史料。比如革命队伍初创、重要战役战斗、重大革命事件、重要军事活动的标语传单、报纸杂志、图书画报;党中央、中央军委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黑龙江革命军事活动所下达的命令、指示、决策和题词;记载革命历史的日记、手稿、自传、回忆录、信件;黑龙江革命工作的各类记录,英模人物的立功喜报、烈士证明书;反映黑龙江军事活动的军用地图、作战电报、战场日记、指挥文书;出席各类革命活动的代表证、出席证,战争年代地方政权及部队印制的代用券、邮票、粮票、钱币等各种票据。

2.实物史料。党领导黑龙江革命活动的各类实物凭证;人民军队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军装、军衔、被装、草鞋、挎包、水壶、茶缸、雨衣、子弹袋、粮袋、腰带、绑腿等战斗装具和生活用品;战场缴获的敌军物资、装备、生活用品等;黑龙江人民支持革命军事活动的各类物品;有关军事活动的各类勋章、奖章、奖杯、奖牌、纪念章、徽章等;各类政权机构的标牌、印章、公文,各类军旗、锦旗等。

3.影像史料。记录各个革命历史事件和重大活动的照片、电影胶片、录音、录像,与黑龙江有关的著名英模人物的肖像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驻黑部队自身建设、参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突和地方建设及双拥共建的各种典型事迹、珍贵历史资料、图片等。

4.其他史料。其他与黑龙江革命军事活动有关的,具有展陈价值的史料和线索。

二、征集方式

文物征集面向社会各界、各类展馆及军队、地方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和后代,驻黑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民间藏品爱好者。

1.无偿捐赠。鼓励集体或个人无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文物的集体和个人,颁发黑龙江革命军事馆馆藏捐献证书;捐赠文物一经陈列,在陈列展出或公开出版图录时注明捐赠者信息,名单写入《馆志》和荣誉墙,邀请参加开馆典礼,给予相应鼓励。捐赠文物数量大、价值较高的,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

2.有偿征集。集体或个人意愿有偿转让其收藏的,根据革命军事馆馆藏和布展需要,按照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对归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文物予以相应经济补偿。

3.借用复制。由集体或个人提供的文物原件,经同意由革命军事馆复制后归还原件。

4.寄存代藏。集体或个人可以将收藏的重要物品寄存到革命军事馆委托管理,革命军事馆将无偿做好科学保护,在征得寄存方同意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开放展示藏品,并对藏品予以特殊说明和鸣谢。

三、征集要求

1.捐赠人需保证文物史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

2.捐赠人需对文物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提供详细说明。

四、征集时间

本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黑龙江革命军事馆筹建办公室

联系人:董婷婷 张钧原

联系电话:0451-83800420

83800485 13214612201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

黑龙江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