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易地建设费催缴告知书

哈尔滨利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据查你单位2015年开发建设的学府尚品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建筑面积为:36771.35 平方米,依照《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黑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及《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应缴纳(欠缴)易地建设费 760535.52元。现依法通知如下:限你单位自收到告知书3日内到尚志市住建局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特此告知。

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