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雪霏
目前,脱贫攻坚已取得决定性胜利,全省20个国家级和8个省级贫困县全部摘帽,1778个贫困村全部出列。但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十四五”时期,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共同富裕,仍有较多的困难和压力,亟待优化路径,运用新思维新举措,持续发力。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障碍因素
(一)产业链张力不强,持续增收稳定性仍需强化。一是产业项目规模体量较小,具备全业态的大项目不多,带动农户的数量有限;二是利益联结机制有待完善,部分主体存在短期化行为,农户深度参与合作不够,部分合作社的运行机制要素残缺,与农户的合作只是简单的雇佣关系,农户获得产品销售和品牌溢价仍不充分;三是一些产业项目的附加值不高,张力不强。
(二)要素不均衡不充分,多元主体共振有待激活。一是科技要素注入偏低,产业结构单一,缺乏高端、个性、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农产品吸引力不强,难以满足现代大市场和新消费需求;二是服务主体缺位,一定程度上影响和限制了较大型规模经营主体的生成,发育也相对迟缓;三是吸附金融资本能力弱,导致经济发展滞后,对各类主体聚合能力不强,吸附要素资源内生动能不足。
(三)政策缺乏合力,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有待完善。一是与乡村产业协同发展机制不完善,现代要素释放不充分,吸附带动农户的能力不强。二是土地要素资源尚未有效激活,农户缺少担保物,存在要素不足的短板。三是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明确,项目资金存在交叉重叠,投向重点不突出。
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深化路径建议
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乎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关乎“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攻坚克难,创新思路,优化措施,找准着力点,力求取得全方位突破。
(一)保持政策战略定力,脱贫不脱政策。一是责任不减。继续压实“五个责任”,实现“五个确保”,即压实党委责任,确保主要领导带头抓;压实地方责任,确保主体具体抓;压实部门责任,确保职能部门靠前抓;压实帮扶责任,确保挂包单位合力抓;压实监督责任,确保督查部门督促抓。二是政策不减。政策资金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助推剂”,要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在其中的重要作用。脱贫不脱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各级政府要在现有投入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增加投入,尽大力度满足农户的需求。要加强政策措施的精准度和精细化,将有限的资金用到真正需要地方,将政策落到低收入人群,特别是用到具有牵动全局的项目和产业,既“输血”更“造血”。三是力度不减。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适时开展产业帮扶资金量分考核、监督检查,确保帮扶资金落到实处。实行督查制,将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切实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
(二)开展联合合作,互利共生“壮筋骨”。可借鉴五个模式:一是辐射带动模式,充分激活农村资源要素,通过“大主体+农户”“反租倒包”等方式,推动农户增收致富。二是产业联盟模式,采取“订单农业”“服务托管”等生产方式,积极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在确保农户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多赢。三是互助合作模式,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方式纳入品牌范畴,嵌入到产业链条与市场深度融合。四是开发式平台模式,积极发挥政府的整合作用特别是帮扶资金撬动作用,吸引多元主体投入帮扶产业,实现共创共享。五是党建聚合模式,让“组织建在产业链上、党员聚在产业链上、农民富在产业链上”。
(三)转变发展方式,点睛提质“展业态”。一是在“种对路上”上多下功夫。引导农户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善于运用现代技术预测市场变化动态,及时将市场需求有效传导给农户等主体,扩大优质农产品供给,并形成若干“卖点”。二是在发展优质产品上多下功夫。要注意围绕后疫情时代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特点,积极探索“鸭稻共作”“渔稻共作”等生态农业模式,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扩大市场份额。三是在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上多下功夫。大力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产业,特别是要大力推动“粮变粉”“豆变芽”“ 肉变肠”“奶变酪”“菜变肴”“果变汁”等产业项目,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户增收。
(四)联结要素资源,多维延伸“增动能”。一是注意把握好发展什么产业的问题。采取差异化发展战略,把各地资源和地理条件利用好,把优势发挥好,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农牧业、生态旅游业、民族手工业、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和服务业,以此构筑乡村富民产业发展的创新载体和生长点,在此基础上充分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促进农民增收。二是注意解决好如何发展的问题。要大力开展“农业+旅游”,强化体验活动创意、农事景观设计、乡土文化开发,不断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改善农村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发展一批精品农家乐、农家旅馆、乡村民宿,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创新示范基地,推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机结合。突出龙头企业带动辐射作用,紧紧围绕全省重点产业、各地市县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帮扶产业项目,加快发展“小作坊”“小菜园”“小果园”“小牧园”等农业特色产业。三是要注意解决好农户受益的问题,当前重点要按照“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要求,全面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加快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步伐,推动“农业+”多业态高质量发展。
(五)创新人才驱动,注入科技“提素质”。一是要注意培育好人才。采取“学历+技能+创业”“定单+定岗+定向”等模式,组织农民特别是相对贫困户定期参加农业院校委培,培育、储备一批现代农业生产亟需的乡土人才。发挥“专家服务团”的作用,以基地为培训场所,教给农民干,做给农民看,提升农民素质能力,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二是要注意用好人才。积极探索农村人才发挥作用的平台,引导各类人才尤其是农业科技人员通过“反租倒包”等方式实现科技与农户零距离对接。鼓励科研人员到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支持农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创新,积极开发农产品加工贮藏、分级包装等新技术。三是形成人才“虹吸效应”。用好、用足各类人才政策,通过感情上留人、事业上用人,待遇上吸引人,确保人才留在农村,成果留在农业,收益留在农户。
(六)提升制度效能,筑牢机制“可持续”。 一是实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缓冲期”机制。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适当调整帮扶政策,做到逐渐过渡、有效衔接。过去建立并已证明行之有效的驻村工作队、扶贫工作队、包村责任制等一些制度也应在“十四五”时期继续坚持一段时间。二是实行动态管理与追踪机制。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形势的变化,适当调整帮扶对象、科学确定统一的标准,把农村“五保人员”和城镇低收入群体统一纳入社保兜底,应保尽保。三是实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机制。在政策、机制、内容、改革等方面有效衔接,突出推动“四个转变”,即推动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转变、推动扶志扶智向人才振兴转变、推动素质提升向文化振兴转变、推动环境改善向生态振兴转变、推动服务能力向组织振兴转变。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政策
●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
●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
●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在脱贫地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
●加大对脱贫县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支持各地自主选择部分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