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委组织部

筑牢农村基层扫黑除恶战斗组织堡垒

□本报记者 孙海颖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各级政策贯彻落实的基石,是百姓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根本之策。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绥滨县委组织部深入全县109个村明察暗访,全链条整顿村领导班子,严把基层村干部选拔机制,强化村决策监督力度,利用3000余名驻村干部引领新风尚,发动群众集体监督村干部,上下联控,筑牢农村基层扫黑除恶战斗组织堡垒。

第一书记带头走基层

三年前,德善村是有名的“涣散村”,村民涉黑涉恶、土地纠纷尤其严重。绥滨县委组织部抓整顿责任落实,健全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制度,严格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选派14名政治素质好、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的优秀干部到软弱涣散村任第一书记,整顿帮扶直至转化提升。县委书记带头包保进入德善村,先后5次到村现场指导,通过入户走访、重新丈量耕地、依法仲裁等方式,做深做实党员和群众工作,解决土地纠纷等问题10余件,彻底消除黑恶势力影响。县委组织部担起牵头责任,分组深入全县109个村明察暗访,把整顿情况纳入乡镇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构建严密责任链条。

农村问题错综复杂,各有特点。在荣胜村信访矛盾尤其多,抢种机动地、缠访、闹访问题长期难以解决。组织部门采用分类施策整治的方式,逐个剖析,找准涣散成因,采取党群部门包弱村、政法部门包乱村等办法,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县公安局结对帮扶荣胜村,依法依规处理纠纷,通过开展法治教育、多方沟通的方式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帮助14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解决问题30余个,已全部实现转化提升。

此外,对于帮扶效果,制定《推动整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办法》,每年对已转化的软弱涣散村进行实地回访,巩固整顿成果。实行村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实登记,严格规范组织生活,提升农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全链条优化干部管理

夯实组织基础,选人、用人是关键。严格标准“选”、上下联动“审”、备案绩效“管”,从制度上、管理上优化干部管理,是铸就基层村干部坚实管理团队的三个重要链条。选人首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两好三强”,结合换届选拔敢于斗争、素质过硬的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旗帜鲜明列出10种不得担任村干部情形的负面清单,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人员,坚决挡在门外。换届后,村书记平均年龄46.4岁,高中及以上学历占82.6%,“一肩挑”比例达99.1%,队伍结构明显优化。

干部好不好,村民说了算。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开展动态联审,清理受过刑事处罚的村干部8人,坚决防止村干部“带病”上岗。建立村级预审、乡级复审、县级联审机制,实行定期联审与动态联审相结合,对村干部进行全覆盖定期联审。此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坚持凡动必备,及时掌握其政治表现、职务调整、履行职责和优劣奖惩情况,109名村党组织书记实现“一人一档”。同时,设立绩效奖金,对在扫黑除恶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65名村党组织书记,给予物质和荣誉奖励。

发动群众抵制黑恶势力

农村经济是黑恶势力盘踞的主要阵地,看住农村经济项目,加强党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的领导,可有效监控违法、违纪问题的滋生。制定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指导村党组织牵头发展民宿旅游、特色种植养殖等30个富民强村项目,大力推进“清化收”,累计清理违规合同576份、化解村级债务1718万元、新增地源收费近5000万元。全县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使村党组织开展治理和服务更有底气。村党组织在提议重大事项前需向乡镇党委征询意见,乡镇党委对动议事项严格把关。专项斗争以来,共把关决策事项672件,取消不合理事项175件,有力防范黑恶势力侵占集体资产资源,村干部履职用权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发动群众主动参与村级治理,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能力,充分发挥3000余名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干部作用,结合推进移风易俗和扶志教育,采取制定村规民约、选树乡村治理典型等方式,加大扫黑除恶政策宣传力度,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群众共提供涉黑涉恶线索15条,村风民风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