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永恒
我时常把一个或几个孩子放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然后凝视在孩子身上所发生的变化,如城里的孩子到乡村,或反过来,我喜欢去想甚至是迷恋在他们身上自然衍生出的生活细节,这或许与我的经历和对这种经历的感受有关。
外出,或与异乡人交往,一旦他们说到,你们哈尔滨……,我就有点紧张,因为在我的认知中,我既不属于哈尔滨,哈尔滨也不属于我,我仅仅在这座城市工作和生活。我无法强迫自己与这座城市建立归属关系,这不是矫情,虽然也透着一种文人式的酸楚,可这是心结,是与自己较劲的心结。
在我日常叙事类写作中,这个心结总在它不该出现的地方出现,无情无意地影响并限制着我思考的空间,于是我写过很多大城市和小城镇之间的故事,写背景转换后对人格的影响,写不同街道上的精神行走,写异乡人内心的紧张和愿望与现实的博弈。
来哈尔滨时我要是个孩子呢?也就是说,这里有我的童年,那这里就是我的故乡吗?我想过,并且以写儿童小说的思维方式认真地想过。肯定比现在要亲切些,但区别不会很大,故乡是家族记忆,是群体性的。
我知道我的写作需要一个出发地,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回忆中的。在这个出发地里,不但有爱恨情仇,还应该有好多细节,有意思的和没有意思的。其实写作的过程就是将属于你的细节使用好,把没意思变得有意思,把有意思的变为有价值。这几年我把我出发的地方,放在城乡之间,我不但熟悉连接它们的路还熟悉路上走来走去的人。
我将一个本来很有趣的孩子,拿到了城里,在他没做任何准备的时候。他喜欢爬树,可他不敢爬城里的树,就是有人让他爬他也不敢,就是爬了也没乐趣,他与城市在互相看着。
按说,我是不适合写儿童小说的,因为在我的心中没有那么多的爱,也不是一个温暖的人。我也不愿意活成这样,长着长着就这样了。还有就是一头白发还在写儿童小说,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所以,我很少去参加与儿童文学有关的活动,我接受不了人们看我时那种惊奇的目光。或许人家的目光也没有惊奇,只是我过于敏感。
写孩子或写给孩子必须从爱出发,这是儿童文学同其它体裁最大的区别。我可怜地在内心中寻找爱的残留,也就常回到了童年。
那个孩子在小镇上是个王子,他以自己理解的,一种很愉快的方式成长着。后来呢?疯长在山坡上的小树,被大人移栽到园林中。
写城乡之间,不仅仅是因在文化差异中容易产生故事,更是容易找到我能解读的生命样本,在解读过程中,享受着思考和发现的乐趣。
我相信我故乡式的写作出发地在城乡之间,并试图找到一条纯情的小路,一头连着一个处所,在那里所有生命都是平等的,都在共生共长,另一头连着未知或是远方。于是大人出现了,在孩子面前不停地说着,说以后怎么当大人,你们的游戏、学习、礼仪和对人的理解,该是什么什么样儿的,该向成人学习。幼年的天性仅仅是好玩,孩子们不该成为大人的玩具,还把童年成人化叫成长。
长在我的“故乡”里的孩子并不想这样,也不该这样。
曾写过一部长篇小说,说有个小学校所有的管理者都是孩子自己,有大人,好多大人,可他们只是服务员,做孩子们做不了的事,如做饭、开车等,大人上班后不能主动跟孩子说话,只能听孩子说,老师是由高年级带低年级。后来他们都毕业了,分别去了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城市和不同的远方,只是他们之间的联系从没有中断过,半个世纪过去了,他们一个都没丢失,他们都爱着对方,那部小说就从“不忘记”开始写起。
一个山里的孩子来到城市,城市还是昨天的城市,可孩子不是昨天的孩子了。他在家乡呼风唤雨的能耐,都留在小镇的老房子里了,那他会变成什么样的孩子呢? 他那么想同别的孩子一样,他试图包装自己,他只想成为城市中最最普通的孩子。
城市和乡村之间产生等级吗?城市人有自豪感吗?那么在这个群体性情绪面前,一群不自豪的人们就来自我的故乡,我的故乡不是一个地方,而是有相同基因的人们。
我很认真地去想,于是就有了《唱着走过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