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优质产品价值培育模范单位发布

中国一重等11家单位首批通过评价

本报8日讯(记者彭溢)8日,省品牌战略促进会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东北区域公司联合发布了黑龙江省优质产品价值培育模范单位,首批11家单位通过评价。

依据国家标准《品牌价值—质量评价要求》(GB/T 31041-2014)和相关地方标准,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旗下的北大荒亲民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哈尔滨北大荒豆制品有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旗下的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央红集团旗下的五常大羅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五常市乔府大院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富裕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产品和哈尔滨市亚布力管理委员会的旅游服务首批通过龙标品质评价。

发布会上,省品牌战略促进会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东北区域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推进评价工作。将通过评价发布,引领带动更多龙江企业提品质、创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