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怀宇)为有效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近日,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绥芬河市公安局联合举行《河长+检察长+警长保护河流生态机制》签约仪式。仪式上,“三长”就共同呵护绥芬河市绿水生态,着力打造“水清、草靓、景美、岸绿”的治水“蓝图”达成共识。
商业旅游城市因水而兴,缘水而美,如何做活“水文章”、打好“生态牌”显得更加重要。“三长”表示要创新工作模式,扎实推动绥芬河市河长制工作从“谋划”向“落实”“作为”转变,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的重要实践,能够充分发挥河长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打防结合,不断提高水环境治理、管理、保护水平,有力助推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
会签仪式后,“三长”聚焦河道水域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长效管护及生态河道建设等重点,对阜宁镇小南沟进行巡查,查看了河流水体,特别是河流水质、水域环境情况,并在沿途走访中详细了解沿线河岸两侧存在的问题。巡河过程中,结合河段情况,采取“总体巡查+重点区域”方式,检查河流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是否有违法占用河道等影响水体安全的隐患。
下一步,三家单位将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创新协作方式,加大协作力度,畅通协作渠道,联合机制成员单位全面推进《河长+检察长+警长保护河流生态机制》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