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领导率队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

本报21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闫紫谦)检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一项重点监督工作。19日至2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率队,深入到绥化市、伊春市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反馈了相关情况;还实地走访了绥化中瑞绿色果蔬实业有限公司、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与不同类型市场主体负责人进行“背对背”访谈。

检查组指出,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紧扣振兴发展大局,聚焦我省“十四五”时期实现“十个新突破”目标,找准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的定位,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质效。要以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为动力,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融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下大力气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要以“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增强抓落实、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专业化、依法办事和群众工作等六种能力,不断提高改作风优环境制度化水平,为打造优良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奠定坚实的能力基础。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弱项,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精准性、落地率,依法提升营商环境建设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