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政协原主席李洪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本报3日讯(盛季轩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薛立伟)据省纪委监委网站3日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鸡西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洪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洪祥违反政治纪律,不执行党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履行党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职责,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礼金,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房产,违规经商办企业,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洪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罔顾党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职责,长期不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上擅离职守,擅权妄为;经济上贪婪成性,甘于被“围猎”,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大搞权钱交易;生活上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大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治生态。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洪祥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