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铭华
“上个月申请的低保,这个月就办完了,前后不到20天。感谢党的好政策,让我们这么快就拿到了低保金。”佳木斯市桦南县梨树乡西大村肢体二级残疾的村民朱万发的老伴牛凤英,一大早来到梨树乡民政办事大厅,专门感谢为她办理低保的民政助理。朱万发也成为桦南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后,首位受益的困难群众。
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由县(市、区)下放至乡镇(街道),是民政部门近年来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谋划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
权责清晰 “二传手”变为“守门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传统救助审核确认流程中,乡镇(街道)直接面向群众开展服务,负责详细核查了解救助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情况,经调查、评议、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县(市、区)进行最终确认;县(市、区)民政局在提出确认意见前,要对申请对象情况进行抽查,但不能全面覆盖所有申请对象,这就可能出现权责不对等的情况。
桦南县梨树乡乡长张杨表示,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成为救助申请、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由原先的“二传手”变为“守门员”,“大家感觉责任大了、挑战大了,但干劲更足了。”
优化流程 “简便办”更高效
大庆市高二学生金某某,父母离异后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日子过得比较拮据。今年5月,金某某髓母细胞瘤复发,由于之前的治疗用尽了家中的积蓄,便提出了救助申请。
街道办事处接到金某某申请后,立即开展入户调查等工作,考虑其家庭情况,网格长、居委会工作人员上门代为办理,仅用了12天就完成了金某某申请低保的审核确认工作。
据大庆市让胡路区民政局副局长王亚楠介绍,作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试点,区民政局再造工作流程,将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环节“关口”前移,经核对符合条件的,街道按程序开展受理、审核确认工作,实现流程优化、环节简化、时限压缩。
强化监管 确保乡镇街道“接得住”
哈尔滨市方正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张美艳说,原先两级确认,由县民政部门最后把关,现在一级确认了,乡镇强化了“把关”意识,入户调查核实更细致了。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杨猛介绍,省委省政府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位推动,充分体现出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省民政厅在前期充分调研走访69个县(市、区)、140余个乡镇(街道)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县区“放得下”,乡镇街道“接得住”。目前,全省50个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已经开展权限下放试点工作。接下来,民政部门将坚持“放事、放权、不放监管”的原则,持续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权限下放工作既符合政策要求,又满足群众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