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价值遵循

邹佰峰 王浴四季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里程碑。深入观察和思考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的脉络,可以发现其与遵循“以人民为中心”这条价值主线是密不可分的。“以人民为中心”是其内在逻辑和价值遵循。

坚持依靠人民是牢固基础

“依靠人民”是“以人民为中心”价值主体的生动体现。将人民作为价值主体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立足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有力地解答了小康社会建成的价值主体构成问题。“以人民为中心”集中体现了人民作为主体的质的价值规定。“依靠人民”是小康社会全面建成过程中的牢固根基。建立在“依靠人民”基础上的从量变到质变的价值逻辑清晰地贯穿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过程。“依靠人民”并不是从单个人意义上理解人民的价值,而是要从人民的整体出发,诠释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所发挥的主体价值。正是由于“依靠人民”的价值基础性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才能平稳推进并最终成功实现预期的目标点。“以人民为中心”包含多重价值意蕴,其价值主体理念强调的是对“依靠人民”的坚守和践行,深刻揭示出“依靠人民”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间相依存的关系。“以人民为中心”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高度的指向性,建设成效的最优化成效离不开人民的智慧和支持。

实现人民利益是内在动力

“实现人民利益”是“以人民为中心”价值目标的具体实践。“以人民为中心”的内在要义昭示了“人民”本身就是价值追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源源不断的力量源泉可以在“实现人民利益”中找到答案。“实现人民利益”是对小康社会全面建成中关于动力来源的科学回答。“实现人民利益”是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宗旨践行和价值指南的高度统一,它不仅深刻展现了对人民的眷注和爱护,而且蕴含着能够与时代发展相接轨的价值。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源于在发展中我们总是根据现实需要和人民需求,把发展的价值追求与对“实现人民利益”的价值取向进行有机融合。这充分体现了将“实现人民利益”作为价值目标与小康社会全面建成自身科学的辩证关系。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是“实现人民利益”最直接、最现实的鲜明验证,彰显了将“实现人民利益”作为价值目标的正确性和科学性。从现实意义来看,“实现人民利益”既能够反映全面建成小康过程中本身所内蕴的价值逻辑,也能够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更高的价值目标相统一。

以人民作为价值评价者是保障

“以人民作为价值评价者”是“以人民为中心”价值评价的根本标尺。价值评价旨在衡量人民对发展满足的情况。人民作为价值评价者是评判小康社会建设成效的最高尺度。“以人民为中心”源自于将人民满意、人民幸福作为价值评价的起点。“以人民作为价值评价者”是不断激励和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走向成功的强大保障。始终遵照人民作为价值评价者,有助于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方向的准确性、持久性、稳定性。全体人民在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过程中不仅作为参与者搞建设,更是作为评价者去评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将工作着力点与人民价值需求相结合。价值评价者首先是价值的享有者,这是全面小康社会建成的一个基本价值逻辑。全面小康社会建成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价值享有和价值评价的双向过程,这个进程就是人民价值需求得到不断满足的过程,同时也是人民给予高度评价并给与高度支持的过程。由此可见,人民作为价值评价者是赋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的强大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能够顺利推进和最终走向成功正是由于坚持“由人民评判”而获得方向不偏差、颜色不褪色的宝贵源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不仅印证了“人民作为价值评价者”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同时也进一步表明未来发展走势仍需通过人民评判进行方向和性质的把握。

(作者单位:东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是黑龙江省哲社规划项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价值理念的成功经验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KSH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