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情趋于平稳 我省防汛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

本报6月30日讯(徐宝德 李刚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谭迎春)记者6月30日从省防指获悉,目前,我省黑龙江干流呼玛以上江段水位已退至警戒以下,呼玛以下江段洪水重现期小于20年一遇,汛情趋于平稳。依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请示省防指领导同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6月30日13时将全省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

据水文部门预计:黑龙江干流乌云至萝北段将于7月1日~7月3日出现洪峰,洪水量级7~8年一遇;萝北至抚远段将于7月4日~7月8日出现洪峰,洪水量级8~10年一遇。省防指要求有关市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汛情变化,严格按照预案规定,毫不放松抓好各项防汛工作。沿江县市特别是黑龙江上游处于退水期的江段要保持巡堤查险标准和力度,上足巡堤力量,扩大巡查范围,做到洪水不退、人员不撤、抗洪不止。同时,迅速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