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版图“生态绿”

大兴安岭风光。

乌苏里江畔。

早春兴凯湖。

库尔滨雾凇。

伊春林海。

哈尔滨外滩湿地。本版图片均由省生态环境厅提供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玉玺 谭湘竹

大森林、大湿地、大草原、大界江……这是大自然给予我省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龙江人民时刻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呵护着这份得天独厚的馈赠。

如今,一幅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龙江画卷,彰显了我省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巨大成就。

生态兴,则文明兴。为了让绿色成为龙江版图的主色调,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从萌芽起步到蓬勃发展,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取得了显著成就。

十一五

“十一五”时期,我省投资77.48亿元,实施116个水环境治理项目。实施重点减排项目991项,新建脱硫项目71个,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5.43万吨、二氧化硫13.33万吨。

十二五

“十二五”时期,我省实施水污染物减排项目2303个、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470个、规模化畜禽污染治理项目1888个。县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城镇全部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火电脱硫、脱硝装机比重分别提高至91.27%和75.09%。

十三五

“十三五”期间,我省打响了以蓝天、碧水、净土、原生态、美丽乡村为主要内容的“五大保卫战”,聚焦改善空气质量、消灭城市黑臭水体、管控修复土壤污染等内容,生态环境得到了持续改善。

在一代又一代龙江环保人的努力下,昔日的滩涂荒地,变成一颗颗璀璨明珠般的湿地镶嵌在松花江上;环境恶劣的氧化塘,变成一湾清水引来百鸟安家,国家级保护鸟类频频作客;冬日里连日的雾霾,变成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美好景象……

“与2007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数据比对,全省污染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在我省举行的《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告》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介绍了我省各类污染物在2007年到2017年的变化情况。

《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告》的发布,也释放了一个强有力的信号——“十三五”期间,我省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污染物排放量有所下降,工业废水处理、脱硫脱硝除尘能力大幅度提升。

2020年7月,我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13项约束性指标提前实现。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碳减排指标、森林蓄积量已在2019年提前完成。

十四五

2020年,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2.9%、全省62个国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74.2%,均超出国家的考核目标要求。土壤环境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2%、100%,完成国家考核目标。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而这一点,在《黑龙江省2020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众满意度调查报告》中得到了有力印证。92.18%的被访者认为生态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公众对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的满意度均超过八成,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普遍认可。

开新局、谱新篇,在全省向“十四五”奋力迈进的同时,我省也正以坚定的步伐,迈向生态强省行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我省将利用5年时间,统筹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基本建成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局之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白鹳亮翅,鱼翔浅底,林草丰茂……龙江大地上,正在上演着滩涂变湿地、臭水沟变清水河的美丽变化。龙江人民,也正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砥砺奋进、播撒绿色,绘就一幅又一幅美丽生态画卷。

植被生态改善

据省气象局卫星遥感的监测数据显示,我省植被生态质量呈持续改善趋势,2019年全省整体植被生态质量较近20年平均值提高13.9%,较2000年提高27%,创近20年来最优。

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实现了三增长,植被生态改善,农田生产能力明显提高。

2021年,我省计划完成营造林100万亩、村庄绿化建设9.4万亩,打造省级村庄绿化示范村100个。

同时,我省出台《黑龙江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政府承担天然林保护修复主体责任。到2035年,全省天然林面积保有量稳定在1817万公顷。

每公顷蓄积达到110立方米以上,总蓄积达到20亿立方米以上,实现天然林质量根本好转,生态功能更加凸显。

把绿色种在大地上,也把“绿色理念”种在人们心间。2020年,我省开始全面推进关注森林活动,计划到2021年底,逐步建成100个左右的自然教育绿色营(基)地。

湿地

据省林草局数据统计,截至2020年,全省共有国际湿地城市1个——哈尔滨市(全球18个,全国6个),国际重要湿地10处;国家、省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73处,其中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0处,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53处;湿地公园78处,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63处,省级湿地公园14处,地市级1处。湿地在维护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生物多样性安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00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颁布《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2015年,重新制定《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对湿地保护管理负总责以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通过名录管理、产权登记、理顺机制、规范措施、合理利用等多种方式手段,全面加强湿地保护。2016年底,省政府正式对外发布全省湿地名录公告,全省556万公顷湿地、共计20448个湿地斑块全部上图造册。

绿化

记者从省林草局获悉,自1982年至今,我省累计有5亿多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完成义务植树28亿余株,森林覆盖率已达到47.3%,森林蓄积已达到22.4亿立方米。

40年来,我省生态脆弱地区治理明显加强,在西北沙化严重地区,累计治理沙化土地60.1万公顷,沙区森林覆盖率由初期的不足2%提高到9.28%,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达到85.7%。

同时,我省的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74819公顷,绿化覆盖面积达到84311公顷,城市公园达到658个。

野生动物保护

近年来,在全省各地强有力的保护下,我省新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4种、二级保护动物26种。

豺、驼鹿成为一级保护兽类,一级保护鸟类新增12种,其中,黑头白鹮、黑脸琵鹭、白枕鹤、草原雕、乌雕、秃鹫、矛隼、黑琴鸡、毛腿雕鸮、猎隼由二级保护动物升级为一级保护动物,青头潜鸭、黄胸鹀为新增加物种。

目前,通过有效的保护,东北虎、东北豹、丹顶鹤等珍稀濒危物种的分布范围正在不断扩大,种群数量也在恢复和增加,丰富的野生动植物种群扮靓了龙江多彩的生态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