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十七次集体学习发言摘要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黑龙江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安顺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定要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自觉用以指导和推动依法治省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黑龙江。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和重要保障,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四化”建设,不断筑牢政治忠诚,坚决抵御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的侵蚀和影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黑龙江的生动实践中展现出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做到执法司法为民。政法机关是冠以人民的执法司法机关,必须牢牢把握自身的人民属性,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自觉把群众路线作为政法工作生命线,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需求日益增长的新变化,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着力加强民生领域执法司法保障,强化公共安全防控管理,进一步提升政法公共服务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突出实践导向,指导和推动法治黑龙江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新境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提供了科学指引。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全省政法机关要带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谋划和推进好依法治省相关工作,着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作用,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努力把科学思想更好转化为法治黑龙江建设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