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本报8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闫紫谦)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和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精神,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做好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主持会议并作中心发言;党组成员、副主任宋希斌、李显刚、孙珅、范宏,党组成员、秘书长宋宏伟交流学习体会。副主任谷振春书面交流学习体会。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为奋进新时代、走好新征程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成就,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伟大建党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根本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发出的伟大号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行人大职责、推动振兴发展的具体实践和工作成效。

会议强调,要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用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和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凝心聚力现代化新龙江建设,积极有效依法履职尽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服务现代化新龙江建设新征程上展现人大新担当、新作为。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列席会议并交流学习体会。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会议。

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六巡回指导组有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