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促进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0〕9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通知》(黑财监〔2021〕23号)要求,黑龙江省财政厅近期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现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名单
(一)安达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2020年度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必要时追溯至相关会计年度或延伸至相关单位。
三、检查的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三)《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四)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办法。
四、公示时间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检查结束之日止。
联系人:史杰
联系电话:0451-53625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