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通告

因哈尔滨市南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同意,南岗区曲线街60号平房地段、曲线街64号平房地段项目已列入哈尔滨市2020年城市建设计划,南岗区人民政府拟对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详见征收范围图)依法实施征收。我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不当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