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刚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唐海兵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吴玉玺)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截至6月底,全省4592个台账登记取水口问题全部完成销号,标志着我省基本完成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第一阶段整改工作。
自2020年5月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以来,省水利厅将4592个问题取水口按地市进行分解,建立取水口问题台账,将整改销号工作纳入河长制挂图作战任务,实行逐一销号,建立全省城镇供水水源管理台账,重点跟踪问题整改进度,提升城镇供水水源监管能力,并将取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倒逼各地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成效。
同时,我省开展《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提出在线计量率等目标,起草《黑龙江省取水监测计量自动监测站建设要求》,规范取用水监测站建设标准。完成取水工程(设施)标识牌的设计工作,并以省级审批权限内取水口为试点,逐步推动全省范围内标识牌制作安装。开展以萝北县石墨产业园区为试点,推动全省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等有条件的区域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据了解,全省按照省总河湖长3号令工作部署,完成登记33.2万个取水口。通过取用水专项整治整改提升工作,全省共计完成问题取水口整改32.1万处,按照“退出一批、保留一批、整改一批”的工作原则,共计注销取水口924处,颁发取水许可证取水口27.2万处,规范计量设施2.4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