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解读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谭湘竹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这意味着我省所有的森林都将拥有专属守护者。

如何全面推行林长制?我省林情复杂,区域内有农垦、森工等企业,这种情况下林长制组织体系是如何设计的?记者日前采访了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东旭,对《实施意见》进行全面解读。

“一把手负责”构建长效机制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实施意见》提出,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林长由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同志担任。王东旭说:“将林草工作上升为党政一把手来管理,实行一把手责任制,这是史无前例的。”推行林长制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大变革,较之前各级政府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行政领导责任制有了重大变革:党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片(分区)负责,自上而下建立起严密的行政责任体系,是将维护生态安全上升到各级党委政府层面去抓、去管。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压实地方生态保护责任的关键举措。”王东旭表示,这项举措强化了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将各级林长明确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使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由林草部门提升到党委政府、落实到党政领导,是林草管理责任制的突破和升级。《实施意见》还体现了跳出部门抓林草,跳出林草抓林草的工作思路。林长制实行后林草工作不光是简单地造林、育林、护林,而是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大范畴来抓,将林草纳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站位角度和高度是史无前例的。林长制既界定了各级党政领导的工作职责,也科学划定相关部门(协作单位)的责任,通过各级林长办公室来统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林草相关工作,建立起党政主责、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对我省而言,对农垦、森工企业内部责任也加以明确,大大突破了林草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限。

好的政策怎样推进落实是关键。《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王东旭认为,全力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是我省加快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北大荒农垦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等实行企业林长制

我省林情复杂,省内有农垦、森工等企业,面临这种情况,林长制组织体系是如何设计的?

王东旭说,《实施意见》紧扣中办国办《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从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原则出发,建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级林长的“双林长”组织架构。实行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分片负责,将农垦、森工企业和中省直有林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纳入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担任副林长。同时,农垦、森工企业内部建立相应企业林长责任制度。龙江、伊春森工集团内部可建立对应的集团、农垦分公司、农场有限公司、林业局(分公司)、林场(所、林场分公司)和管护站责任体系,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企业林长,分管同志担任企业副林长,接受林长制组织体系内的党委政府监督考核。同时,结合企业森林资源经营管护职责,集团、分公司、农场要制定企业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如何考核?怎样监督?

《实施意见》中提出的目标是: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林长们的主要任务有哪些?据王东旭介绍,结合我省实际,在《实施意见》中确定加强林草资源生态保护、加强林草资源生态修复、加强林草资源灾害防控、不断深化林草系统改革、加强林草资源数字监管监测、完善基础配套服务体系等六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

各级林长负责组织本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落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沙化土地治理面积等重要指标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协调解决林草行业建设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依法全面保护林草资源,推动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动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强化林草行业行政执法;落实林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察和考核评价制度;监督考核下一级林长,指导本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和林长制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可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本区域或本责任区的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包括林长姓名、电话、责任范围、工作职责等,接受社会监督和信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