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黑龙江鑫金源农业环保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安达分公司声明,我公司为达到国家化工园区安全标准高标准的要求,需要进行以下内容的变更:一、规划总平面图取消宿舍楼设置,厂区内不再设置宿舍楼;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NO0007963号)及附件中的建设规模进行变更。

我公司向自然资源局申请撤回并注销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NO0007963号)。自登报之日起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应,此证及复印件在此声明之日起如因继续使用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黑龙江鑫金源农业环保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安达分公司承担。

黑龙江鑫金源农业环保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安达分公司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