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黑龙江省日出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情况如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拥有黑龙江省日出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合计总额80645.06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本金余额为44865.89万元,其中收购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38865.89万元,收购德阳银行成都分行(现长城华西银行成都分行)债权本金余额6000万元;时点利息35779.17万元,其中收购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利息32036.62万元,收购德阳银行成都分行(现长城华西银行成都分行)利息 3742.55 万元。依协议约定债务方需承担延期支付本息的违约金等,具体金额以法院判定为准。上述两笔债务重组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质押,抵押物为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天悦国际”项目住宅、写字楼、门市、商服、地下停车场,上述抵押物部分存在被第三方查封、抵债、占用等情况。保证人为黑龙江省日出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夫妻双方及实际控制人夫妻双方连带责任担保;质押为黑龙江省日出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由于债务人逾期还款,我司已起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资产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两笔债权分别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资格和交易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7月28日,有效期限:一年(视项目处置进度确定)。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0451-53620829、53603025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150001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536224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