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入选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本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潘宏宇)近日,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公布,确定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322名,其中七台河市2人入选。他们分别是:七台河市勃利县毛巾厂下岗职工刘显富和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驾驶员李刚。

刘显富,男,汉族,1967年3月生,中共党员,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毛巾厂下岗职工。25年来,刘显富在家乡勃利县义务放映红色电影,足迹遍及城乡各地,成为“编外”爱国主义教育宣传员;扶贫济弱,本不富裕的他坚持照顾孤寡老人、烈士母亲、留守儿童;抗击疫情,在夜班岗位带伤坚守了100余天。作为一名退役军人,刘显富始终保持退役不褪色,展现出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李刚,男,汉族,1986年6月生,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驾驶员。他多次不顾个人安危,在群众危难时刻舍身相救。李刚挺身而出、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是对见义勇为美德的最好诠释。李刚曾荣获黑龙江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