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 开展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

本报讯(田蕾 崔明太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姚建平)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督促药店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精干力量,对北三区药品经营企业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持续进行专项检查,同时部署各县(市)区局同步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检查组对北三区药品经营企业防疫“四宝”和使用“沃填报”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三类药品等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部分药店缺乏防范疫情警觉性,主要体现在扫码、测温、戴口罩流于形式,有设施设备而无人看守看管,部分药品经营企业漏报错报三类药品购药人信息。执法人员责令执行落实不到位的药品经营企业立即整改并进行通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广大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严格执行“沃填报”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实名登记,禁止迟报、漏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