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6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守正纠偏,破立并举,构建教育评价新体系,营造教育工作新生态,迈出科教强省新步伐,推动新时代黑龙江教育高质量发展,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服务。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职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到2035年,基本形成具有黑龙江特点、富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