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与王成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王成,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王成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 原借款人名称 现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担保人名称 原贷款行
1 装甲兵工程学院嫩江农场 李万福 中银信字第990901号 李万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嫩江支行
2 装甲兵工程学院嫩江农场 李万福 中银信字第991101号 李万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嫩江支行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