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方
总觉得自己是一个老派人物,从上大学时读到张晓风的散文《一个女人的爱情观》就深深地认同。她说:“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从先秦开始,“饮食男女”就被连结在一起,作为“人之大欲存焉”的实证。在古代有所谓“君子远庖厨”之语,除了专职的厨师,男性和厨房本就关联不大,而女性则被“主中馈”的职责绑定于此。到了当代,也是只有懂得怜惜妻子的男人才会主动走进厨房。当然,应该还有一批嫌弃妻子手艺的“吃货”。
有人问我家的晚饭谁来做。我想了想说:经常是林先生做好饭炖好菜我进门就可以吃;有时吃炒菜,他是备好料改好刀等我进门再炒,或是把自己不擅长的菜留给我炒;还有时他上了一天的课,累得只想躺着,就等我回家再淘米做饭。我们都不喜欢出去吃饭,外卖也是偶尔才叫。他最爱吃我炒的鸡蛋和蛋炒饭,说是火候极好。他最不爱吃我做的苦瓜,不是因为我做的,而是因为苦瓜。
即使有了做饭的人,食材也不会自己走进厨房,采购的意义因此变得非同小可。我家二十几年养成的习惯是除了顺路补给,目的明确的采购通常是两个人一起。某一个周日,我说你去买点菜呗,他明确表达“不想去”,那就只能是我去。结果衣服穿到一半,他说:“你等我一会儿,我也去。”简直烦死。
女儿小时候我们读过一个童话,说的是一只小兔子养成了“见什么要什么的坏习惯”。后来这句话就成了我们家的一个梗,主要用于出现在菜市场的林先生身上。他是那种热爱生活,看什么都好的人。
林先生幼年的日子过得很苦,没什么好东西吃。现在条件好了,但血压血脂有点高,许多食物我就不准他吃或是只能少吃,他自己也深知这一点。但每每走到菜市场上,他还会是情不自禁或是故意“表演”给我看。路过卖桃酥的糕点店,他会向左张望;路过卖“油滋啦”的肉铺,他会向右张望;路过时刻散发着糊香气的炒货店,他会说“他家大瓜子儿可香了”。
更多时候,出现在菜市场的我就是个陪同人员,或是负责“点菜”,挑菜、讲价、付款都由林先生完成。林先生常跟卖菜的人说:“这个我种过。”常跟我说:“嫁个农民的好处就是你能吃到菜市场上最好的菜,但如果满市场的都不好,我就没办法了。”
我爱睡懒觉,更喜欢黄昏时候的菜市场,不喜欢早市。早市时常是林先生自己去,顺便带点早餐回来。一年当中,我也有那么几次会勉为其难地陪他去早市,有时头不梳脸不洗套上衣服就出发。他照例会牵着我过马路,说是怕我迷迷糊糊地撞了车或是撞了人。
前电子支付时代,我喜欢把硬币收在一个抽绳的布袋里。从家里去菜市场的时候,林先生总会提醒我带上“巴依老爷的钱袋子”。小时候看的动画片《阿凡提》里巴依老爷的钱袋子就是那样的。他总说我给人数硬币的时候像个孩子。
有一年,约好林先生下了课回来我们在菜市场碰头一起买秋菜。我穿着家常衣服站在一堆菜叶子中间,看见西装革履夹着讲义包的他远远过来,不禁哈哈大笑。我说:“教授,你这打扮和菜市场完全不搭啊!”可是这并不妨碍他拉着小车买了一袋土豆和几棵白菜,也不妨碍我拎着他的包儿跟在后面吃糖葫芦。
我们曾在买菜回家路上遇到过一男一女,都是五十岁出头的样子。他们一前一后,距离从一两米逐渐拉到了三四米,男的提了一块豆腐,女的提了两大袋青菜。林先生说“那是一对夫妻”,我说不可能。结果当我们进了同一个小区,就听见前面传来一个男声:“你小心点儿,这儿有个坑。”走在我前面的女人应了一声:“嗯。”也许有人会说他们过于疏远,但我觉得只要还能一起出入菜市场,那一点外在的不够亲密怕是从未阻挡内心的相通与相融。
有人只需要自己的爱人做大事,我却有点小狭隘:我希望我的爱人能跟我一起走进菜市场。如果买的东西不是很多,我们应该还可以腾出一只手牵住彼此,在朝晖下,在夕阳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