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本保证

尹 栋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人民创造历史的高度,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出发,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科学指引。这一重要论述与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相联相通、一脉相承,充分彰显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质和优势,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点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基于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民主实践形式的不断发展而形成的理论概括,它的独特之处在于“全过程”,强调的是民主整体性和全过程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人民民主既注重程序正义,也注重实质正义,让人民真正有权。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在我国,全过程民主不搞民主形式主义,不搞“民主秀”,不搞政治戏剧。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始终把国家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我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断丰富完善,公共政策制度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人民民主焕发出勃勃生机。大到国家立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财政预算编制与执行监督等重大事项,小到物业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社区事务,人民群众都能切实参与其中,确保了人民利益。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安排,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彼此贯通起来,切实解决人民关心的问题,支持和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点。

党的领导是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发展和实现的。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人民民主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就为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不懈奋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领导实行苏区的工农兵代表苏维埃、抗战时期的“三三制”参议会、解放战争及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对新中国民主政治道路进行了积极探索。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党制定一切路线方针政策都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调查研究,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实现,才能成功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和人民愿望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之路。

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紧紧抓住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紧紧抓住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渠道。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我国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渠道作用。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对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作出修改,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写进法律,并对全国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在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提出要求,为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作者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