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年底前完成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调查工作

本报讯(徐宝德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狄婕)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于2020年至2022年在全国开展,我省于2021年6月22日正式进入全面普查阶段,2021年底前将全面完成普查调查工作。

我省地处祖国东北部,是我国位置最北、纬度最高的省份,境内河流纵横、森林覆盖率高、地域面积大、地形地貌复杂、季风气候等特征明显,自然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能够为我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供助力支撑。

本次普查对象包括省、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部分居民等,涵盖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具体涉及居民身处区域的致灾因素,家庭的减灾水平,居住房屋的安全性,提供公共服务的学校、医院、福利机构、景区等基础设施的抗灾性能,危化、矿山等企业抵御灾害能力,各级各类组织机构的综合减灾能力等,普查对象应全力支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