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黑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十四五”黑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19日
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为推动“十四五”时期黑龙江省档案事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和“十四五”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根据《“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一)“十三五”发展情况
“十三五”时期,全省档案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融入和服务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全省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党管档案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顺利完成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档案馆“政事分开”改革,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党委办公部门,优势不断显现,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党办负责、局馆协同、多方共治的档案工作新格局。
档案工作服务中心大局能力不断提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积极开展脱贫攻坚档案移交工作,深化档案对俄交流合作,妥善处置党政机构改革涉改单位档案归属流向,档案工作为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三五”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作出了重要贡献。
档案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组建全省档案法治专家库,规范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积极组织档案“七五”普法宣传,全社会档案意识不断增强。
档案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共开放档案近470万卷(件),5年累计接待档案利用者近70万人次,出版编研资料99种、5100余万字,举办档案展览375个,接待参观者27万余人次。开展“四零”承诺服务,档案跨区域查阅利用积极推进,档案便民惠民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档案基础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利用网络化”步伐加快,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果。档案馆库设施持续改善,得到中央财政支持的60个县级综合档案馆建成55个,建成率92%,居全国前列。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和排查工作不断强化,档案实体安全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档案人才培养力度持续加大,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职称评定工作更加科学,全省档案专家库初步建立并发挥作用,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档案作为重要信息资源和独特历史文化遗产,价值日益凸显。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大历史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新时代档案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为新阶段新起点上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带来了重大历史机遇,提供了强大政治动力。省委高度重视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工作,要求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抓住历史机遇,强化担当作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档案法,全面落实《“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扎实推进档案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推动全省档案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呈现了新气象,为“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开新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档案事业发展也面临新情况、新挑战。一是面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带来的新挑战。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黑龙江和新修订档案法施行,迫切要求深化依法治档,提高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二是面临人民日益增长的档案需求带来的新挑战。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对档案信息、档案文化的需求日益增长,迫切要求加快档案开放、扩大档案利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三是面临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带来的新挑战。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步伐加快,档案工作环境、对象、内容发生巨大变化,迫切要求创新档案工作理念、方法、模式,加快全面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四是面临全面筑牢国家安全防线带来的新挑战。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构建大安全格局,迫切要求加强档案信息安全和实体安全,深入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筑牢平安黑龙江的档案安全防线。五是面临破解制约档案事业发展难题带来的新挑战。推进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迫切要求破解制约黑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的观念障碍、制度缺陷、技术瓶颈、人才短板和地区及行业间发展不平衡问题,攻克档案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等难题。面对机遇和挑战,要切实加大档案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全省档案事业创新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以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为目标,切实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贯彻实施好新修订档案法,扎实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全面提高档案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着力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为“十四五”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贡献档案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牢记档案工作的政治属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档案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档案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人民立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档案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建设好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坚持依法治档。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档案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档案治理,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适应新时代发展步伐,突出创新引领,以改革精神推动档案实践、理论、制度全面创新,加快推动档案工作与新技术深度融合,为档案事业发展和现代化提供持久动力。
——坚持系统观念。树立系统思维,用好系统方法,把系统观念贯穿档案事业发展全过程,以体系化、集成化、工程化、项目化为抓手,推动档案工作形成更多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成果。
——坚持安全底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应急管理,压实安全责任,确保档案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取得突破性进展,档案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形成与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档案资源建设质量、档案利用服务水平、档案治理效能和管理现代化程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为建设档案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在提升档案治理效能上取得新突破。党管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档案法规制度更加健全,依法治档能力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在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更加突出。
——在推进档案资源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档案资源覆盖面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结构更加优化,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有效落实。
——在提高档案利用服务水平上取得新突破。以人民为中心的档案服务理念深入人心,档案开放力度明显加大、共享程度显著提高、利用手段更加便捷,档案资政服务、公共服务、文化教育能力明显提升。
——在筑牢档案安全防线上取得新突破。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档案库房和设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防范体系更加完备,档案安全风险评估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和应急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在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档案信息化发展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档案信息化建设融入“数字龙江”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档案工作中的应用更为广泛,信息化与档案事业各项工作深度融合,档案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基本实现数字转型。
——在加强档案科技创新上取得新突破。档案科技创新机制更加完善,科技规划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攻关有新突破,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扎实推进,科技力量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在推进档案人才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档案人才培养激励和教育培训机制更加健全、成效日益明显,人才评价体系更加科学,档案队伍结构更加合理、素质更加优良、作风更加过硬,职业认同感、自豪感明显提升。
——在深化档案对外交流合作上取得新突破。对俄交流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合作成果得到落实、巩固和发展,档案合作水平进一步提高,黑龙江档案国际影响力和贡献力明显提升。
到2035年,档案资源建设质量、档案利用服务水平、档案治理效能和管理现代化程度进入全国一流、世界先进行列,建成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档案强省。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档案治理效能提升工程,加快形成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的档案治理体系
1.健全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完善与新修订档案法实施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各级档案主管部门的统筹谋划和指导协调能力,最大限度释放党管档案工作制度优势。增进局馆协同,建立局馆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制度。配齐配强档案机构和工作力量。强化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配备,充分发挥省级档案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市(地)党委办公室(厅)(档案局)、县(市、区)党委办公室(档案局)依法配齐配强档案执法工作人员,确保档案行政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依法确定档案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加强各级档案机构履职能力建设,巩固和优化党委领导、党办负责、局馆协同、多方共治的档案工作新格局。科学规划全省档案馆设置和布局,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加强部门协同、区域协同、行业协同,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全面建立和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优化档案工作检查考核机制,各级党委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2.完善档案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完善地方档案法规制度,推动《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在加快档案开放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价值鉴定、档案移交和处置、档案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档案监督检查等方面的配套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及时清理与现实需要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大法规制度解释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档案标准体系,鼓励档案学会等学术团体、行业组织及市场主体开展档案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加强《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等标准的解读和宣传贯彻工作。
3.严格档案执法、强化普法。健全档案法律法规实施有效机制,提高档案执法水平。依法落实档案行政管理主体责任,公布权责清单,明确行使主体、权责名称、设定依据、履责方式。深化档案领域“放管服”改革,科学设置档案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办事指南和具体流程,提升档案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档案行政职权运行规范化水平。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探索建立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协调工作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违法责任认定和追责制度。全省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定期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档案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为重点,制定和实施全省档案“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档案法治宣传,加强领导干部档案法治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4.加强重点领域档案工作监管。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建立重大专项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五大安全”领域重大工程档案监管。围绕建设“六个强省”和取得“十个新突破”,加强各领域档案工作监管,创新协同监管模式,为实现“十四五”目标提供基础支撑。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农业“十二项工程”,推动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密切配合长效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乡(镇)档案馆,有需要的地方实行“村档乡(镇)代管”模式,助力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和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强化财政资金支持科研项目档案工作监管,大力推动科学数据与科研档案协同管理。
5.创新档案业务监督指导方式。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加强和创新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健全“互联网+监管”手段,建立档案数字治理新模式,推动档案工作融入各项业务全流程,推进档案业务在线监督指导,提升档案治理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配合国家档案局开展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网站及移动服务端绩效评估工作。健全机关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机制,探索实施机关、所属单位、部门档案馆分层次监督指导。完善档案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的专业档案管理体制,强化各类专业文件材料、电子数据归档监督指导。建立企业档案工作分类监督指导机制,完善对上市企业档案业务的监督指导,加强对企业境外档案业务指导。着力引导开发区建设区内企业档案管理服务平台和联合档案室,提升开发区档案管理服务水平。创新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方式,对全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行事前指导及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档案业务指导,引导档案服务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流动人员等人事档案监督管理机制。
(二)实施新时代新成就记忆工程,加快形成覆盖更广质量更优的档案资源体系
6.拓展档案资源收集范围。加强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和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等重点领域档案收集工作,着力全方位收集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档案资料,促进珍贵档案国内外征集工作。加大关系国计民生、公共服务、新兴产业等档案收集工作,健全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档案工作机制,着力健全重特大事件应急处置档案管理机制,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和档案接收、征集、整理工作,鼓励开展口述材料、新媒体信息的采集。开展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基本摸清全省国有档案资源家底。研究探索非国有档案资源登记制度。实施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档案记忆项目,扎实推进“两类档案”归集工作,加大相关档案资源跨领域、跨区域、跨层级整合力度,全面记录新时代新成就。普遍开展专题档案目录建设,推动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重点地区和卫生、防疫、乡村振兴等重点部门建设专题档案数据库。举办脱贫攻坚伟大成就档案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档案展等活动,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编研成果,推进数字化、网络化宣介展示,生动反映新时代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7.加强档案资源质量管控。加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各门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全面落实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规范建档工作,提高归档文件质量。深化档案检索工具、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全宗卷编制工作,提升内容管理水平。统筹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等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继续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工作,并向其他产权性质企业延伸。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建档工作,重点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科技发展、人居环境治理、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社会优抚、社会救助、就业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项档案质量,更好服务和支撑基层社会治理。定期开展保管到期档案鉴定处置工作。
8.优化馆藏档案结构。进一步规范档案移交进馆和接收工作,组织开展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及其实施细则制定修订工作,细化档案移交接收流程,明确档案移交接收要求。省档案馆制定中长期档案接收规划,建立年度接收计划及实施情况报备制度,重要职能部门和国有企业档案以及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专业档案依法有序及时进馆。及时做好“两类档案”的目录及数字化成果移交和接收进馆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两场战役的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相关档案资料不遗漏不散失。加大档案征集力度,健全档案价值鉴定和评估机制,鼓励社会和个人向国家档案馆捐赠档案。推动档案馆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在档案文献资源共享方面加强合作,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等。
9.加快档案资源数字转型。加强全省档案数字资源规划管理,逐步建立以档案数字资源为主导的档案资源体系。大力推进“增量电子化”,促进各类电子文件应归尽归,电子档案应收尽收,省档案馆和市(地)国家档案馆全部具备电子档案接收能力,电子档案在档案资源体系中占比大幅提升。继续做好“存量数字化”,省直机关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率达到80%,省国资委出资企业、省管企业总部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率达到90%,省市两级综合档案馆应数字化档案数字化率达到100%,全省县级综合档案馆应数字化档案数字化率达到80%。
(三)实施档案开放共享升级工程,加快形成更加便民利民惠民的档案利用体系
10.加快推进档案开放。建立健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开放审核建议机制以及省市县三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开放审核有关制度,实现档案开放审核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档案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衔接,完善配套工作制度。推动档案馆定期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公布开放档案目录,稳步推进开放档案全文在线查阅。鼓励省市县三级国家档案馆结合实际依法提前开放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档案。鼓励其他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
11.提升档案利用服务能力。深入挖掘档案资源,及时精准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立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相关档案利用调度机制。完善重大科技攻关、重大产品研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利用服务机制,助力经济科技发展。切实提升省市县三级国家档案馆公共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档案利用环境,简化档案利用程序,满足人民群众的档案信息和档案文化需求。鼓励省档案馆、哈尔滨市档案馆等有条件的综合档案馆全年向社会公众开放或延长开放时间。扎实推进省市县三级国家档案馆开展互联网和移动端查询利用服务,将档案信息查询利用服务融入本地“一网通办”服务体系,推动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延伸到村、社区基层一线,促进档案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积极探索知识管理、人工智能、数字人文等技术在档案信息深层加工和利用中的应用。
12.加大档案资源开发力度。统筹馆(室)藏资源,积极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围绕党和国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纪念活动,通过展览陈列、新媒体传播、编研出版、影视制作、公益讲座等方式,不断推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档案文化精品。开展档案开发利用优秀成果征集和集中展示活动。深入挖掘黑龙江红色档案资源,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建立“四史”教育专题档案资料库,充分发挥档案在理想信念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档案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探索产业化路径。推进黑龙江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遴选论证、完善监督评估机制、加强成果宣传推广、提升项目实施效果,推动全省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对抗战档案、满文档案、涉俄档案等重点档案分批进行抢救保护,开展档案保护技术研究、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档案保护宣传工作,并与古籍保护、文物保护、社科研究等机构进行跨行业合作交流,推动重点档案研究及成果转化。开展国家重点档案整理、数字化和编目著录工作,有序推动文件级目录整合汇集,为档案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提供必要基础条件。引导支持省市县三级综合档案馆重点围绕“四史”教育、历史研究、工业遗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一带一路”与跨文化交流等进行专题档案开发,通过开发带动保护,更好发挥档案在服务国家治理、传承红色基因、构建民族记忆、文明交流互鉴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四)实施档案安全风险防范工程,加快形成更加安全稳固可靠的档案安全体系
13.加强档案馆库建设与管理。加大对档案馆(室)库、后备库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督促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或不符合面积等要求的进行新建或改造。推进省档案馆项目建设。建成黑河市档案馆新馆。改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档案保管条件,加快档案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和更新。完善档案库房内控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档案库房日常管理、档案流动过程中安全管理等制度和应急预案,推动档案馆(室)实现精细化管理。推进档案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演练常态化。
14.强化档案安全保护工作。完善档案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健全档案相关保密审查机制,组织开展经常性档案安全保密教育。加大纸质档案保护和修复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建立档案服务外包安全工作监管机制,着力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寄存托管、数字化、信息系统建设等重点领域实施监管。
15.提升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安全水平,实现系统和信息可管可控。加强对档案信息化软硬件产品适用性验证,引导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领域安全应用。健全档案网络、档案信息系统和档案数字资源安全保密防护体系。完善档案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提升行业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扎实做好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工作,完善备份机制,实现馆(室)藏全部档案数字资源完整备份,重要电子档案异地异质备份,积极探索备份新途径,加强备份工作全过程安全监控,切实保障档案数字资源安全。
(五)实施档案信息化强基工程,加快实现档案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
16.完善档案信息化发展保障机制。推动档案工作全面融入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在相关政策和重大举措中强化电子档案管理要求,实现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数据归口各级各类档案馆集中管理。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地区信息化发展规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全面建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切实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指导、推进和监督力度。推进档案馆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安全可靠的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档案信息化能力。加强专用局域网络建设及设施设备配备,满足提升馆藏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及备份工作水平需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施省档案馆和各市(地)档案馆等档案信息化强基重点项目建设,在全省档案信息化基础性关键性领域开展专项建设,推动档案信息化固本强基取得实质性进展。
17.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接收。贯彻落实电子文件归档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移交接收相关制度。强化各领域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着力推进在业务流程中嵌入电子文件归档要求,在业务系统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电子文件归档功能,保障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广泛开展,切实推动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电子文件以电子形式单套制归档。大力推进党政机关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领域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完善政务服务数据归档机制,强化全流程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归档功能建设要求,切实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归档,逐步开展其他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推进企业事业单位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从会计系统向管理系统、工程技术系统、科研系统等更广泛领域推广。积极推进发票电子化归档工作。促进各类电子文件应归尽归。全面开展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工作,实现电子档案应收尽收。
18.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推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建设与业务系统相互衔接的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加大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力度,引导支持有条件的机关建设高水平机关数字档案室。深入开展企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引导支持企业开展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大力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支持省档案馆、哈尔滨市档案馆等有条件的综合档案馆建设高水平数字档案馆,省市县三级国家档案馆全面建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中的应用,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推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优化升级。加强电子档案长期保存技术和管理研究,创建科学的可信存储与验证体系,保证电子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
19.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支持省档案馆建设全省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档案馆互联互通,推动平台向机关等单位延伸,促进档案信息资源馆际、馆室共建互通,推进档案信息资源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利用。加大跨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力度,主动融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一张网”,扩大“一网查档、异地出证”惠民服务覆盖面。
(六)实施档案科技创新攻坚工程,加快形成档案事业发展强有力科技支撑
20.完善档案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新修订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完善档案科技规划管理,改进科技项目组织、评价方式,加强科技项目全过程监管,提高档案科技管理质量。建立档案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坚持集中攻关一批、示范试验一批、应用推广一批的档案科技创新发展路径,推动科研成果在档案工作中高质量落地转化应用。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省档案馆、哈尔滨市档案馆,筹建4个省级实验室即档案管理新技术新产品适用性验证实验室、档案保护实验室、档案数字资源管理实验室、档案信息开发实验室。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吸引和凝聚一批知识结构合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有思想有活力的创新团队,为档案事业提供学理支持和决策咨询。
21.加大重点科研任务攻关力度。坚持创新和实用科研方向,进一步整合和强化科技力量,加快建设重点档案实验室,集中力量打好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理论创新和技术攻坚战。着力开展新时代档案治理相关理论及政策研究。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大数据环境中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一体化管理、电子档案长期安全保存、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利用、自主可控环境下档案数字资源管理、档案数据治理、超低能耗档案馆建设、传统载体档案保护和修复等国家重大课题,积极开展专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科研成果,并加快转化应用。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加大在电子档案凭证价值保障、结构化数据归档、档案内容信息深度开发、纸质档案去酸技术及其效果评估等技术方面的攻关力度,力争实现突破。
(七)实施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快形成档案事业发展高水平智力支撑
2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政治能力建设,锤炼档案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大档案领军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建设全省“百人档案专家库”。实施档案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培养更多创新型管理型人才。加大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干部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档案业务培训力度。依托省内培训基地和培训机构,分类分层举办档案干部和工作人员培训班。建立全省档案人才培养基地和档案继续教育基地。加强档案人才梯队建设,建立梯队合理的档案人才队伍,建成一支50名左右的省级档案专家队伍、50名左右的省级档案专家储备队伍、100名左右的中青年档案业务骨干队伍,培育100名左右的档案工匠队伍。
23.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依托高等学校推动档案学科建设,加快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深化政校合作,开展档案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开展档案人才培养方面学术理论和教育培训交流活动。推动全省档案系统干部双向挂职。依托省内高等职业院校,培育支持档案职业教育,建立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探索档案技能型人才培养新路径。
24.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促进人才评价与人才培养有效衔接,将人才评价有机融合到档案事业发展大局中。保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档案专业人员、档案服务企业人员平等参与职称评审权利。按有关规定选树一批档案工作先进典型。
(八)实施档案对外交流合作工程,加快提升黑龙江档案国际影响力和贡献力
25.打造中俄档案交流合作重要窗口。围绕我省对外开放“一窗四区”战略定位,落实《2021—2025年中俄档案合作分委会工作大纲》涉及黑龙江省的具体任务,为中俄档案合作交流作出黑龙江贡献。进一步挖掘在俄党史档案资料,下大力气做好征集、保护和利用工作。发挥档案馆交流主体作用,发掘馆藏档案资源,提高交流主动性,推动以档案为载体的黑龙江优秀文化走出去,以文化开放促进全方位开放。加强俄方档案专题研究,提升档案合作水平。
26.积极参与世界记忆项目。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积极参与世界记忆项目亚太地区委员会各项活动。加强组织筹备,加大研究、宣传和推广力度,组织开展各类学术交流和宣传教育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要更加重视关心支持档案工作,落实规划组织实施领导责任,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把档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配齐配强档案机构和工作力量,着力破解影响档案事业长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强化各级政府责任,把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进度安排,加强监督指导,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大力宣传档案工作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史资政育人,传承红色基因,记录新时代新成就,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服务全省人民群众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激发全社会支持参与档案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强档案工作,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对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信息化建设要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合理安排经费,做好本单位档案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档案科研创新领域。
(三)加强督导检查评估
结合省委督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把规划落实情况一并纳入省委督查台账。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建立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指导、检查和评估机制,提出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有效组织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档案工作和加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适时开展专项督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