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情趋于平稳 总体呈回落态势

省防汛应急响应由Ⅱ级调整至Ⅲ级

本报30日讯(徐宝德 李刚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狄婕)记者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8月30日16时,我省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应急响应。

当日8时,黑龙江干流抚远站水位42.10米。至此,我省黑龙江干流全线水位已降至20年一遇以下,汛情趋于平稳,总体呈回落态势。

依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防指决定于8月30日16时,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应急响应。鉴于目前全省仍有黑龙江、松花江部分江段超过警戒水位,要求相关市(地)、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及时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严格落实预案各项应对措施,坚决做到抵御江河洪水与防范局地强降雨两手抓、两不误,毫不放松贯彻落实“七个到位”要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要堤防大坝安全和粮食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