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关于处置黑龙江华鸿投资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吉林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黑龙江华鸿投资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进行公开转让。

债务人为黑龙江华鸿投资有限公司,截至债权基准日2021年7月13日,未偿还债权本金余额为1.7亿元,未付利息3105.07万元;抵押物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金色莱茵小区商业用房及住宅。详情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查看了解资产具体情况。

抵押物情况

序号 产权人 坐落 建成年代 所在层/总层数结构 建筑面积(㎡)总价(万元)

1 哈尔滨华鸿房地 南岗区金色莱茵 2008年 -2-6/8 钢筋混 8677.84 13,089.39

产开发有限公司 小区11栋(会所) 凝土结构

2 哈尔滨华鸿房地 南岗区金色莱茵 2008年 -1、1、2、 钢筋混凝 3645.61 6,194.03

产开发有限公司 小区3栋商服 -1-1/23 土结构

3 哈尔滨华鸿房地 南岗区金色莱茵 2011年 1-11/11 钢筋混凝 5527.72 6,021.15

产开发有限公司 小区10栋 土结构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东方资产吉林省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东方资产吉林省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以最终公告数据为准。

根据规定,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与东方资产吉林省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联系人:包女士、殷女士

联系电话:0431-88409503

0431-88409567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06号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3号楼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010-66507825(总公司纪检监察部)

0431-88409509(东方资产吉林省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