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李佳新给予解除聘用合同处理。请李佳新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若有异议可以向学校人事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或申辩。特此公告。 东北农业大学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