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17日